因项目建设需要,我单位对位于通山县南林桥镇预估70户被迁房屋装修价值(或残值)补偿评估进行询价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询价比选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 通山至武宁高速公路被拆迁房屋装修价值(或残值)补偿评估
2、控制价:140000.00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被拆迁房屋的地面瓷砖、墙面刷白(仿瓷或墙面瓷砖等)、吊顶(木吊顶或其它吊顶)、楼梯扶栏(木制或其它形式)等部位装修补偿进行评估。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评估报告并经验收合格之日止 日历天;
5、验收标准:提交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评估报告
二、报价人须知
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具有《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或《土地评估资格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2、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无违法、无围标串标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无经查实的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且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自行拟定承诺函)。
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可通过“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4、不接受非法人的分公司和联合体参与
5、无论参标供应商最终是否作为中标单位,均需自行承担在询价比选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
6、采购合同:询价比选完成后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7、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将营业执照电子版于 2021年9月15日10时前发送到1330562908@qq.com邮箱,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文件应在2021年9月15日15:00之前递交至采购人,逾期将不予接收。递交地点:通山县凤池社区林园西路6号(原凤池山宾馆)。
三、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人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经营者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参与报价则不须提供授权书)、报价代表人身份证等。?
四、评审办法和中标方式
1、评审办法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审小组对报价人先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的内容包括:符合询价比选文件对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函、报价清单、加盖公章或签名;报价未高于最高限价;对询价比选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
(2)评审小组按报价人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人报价相等且均满足符合性评审条件的,则根据报价文件递交时间进行排序,递交时间较前的中标候选人优先。
2、中标方式。
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中标,如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的,采购人可以依次确定排序第二、第三的候选人中标也可以重新询价比选。
五、违约条款
1、报价人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予支付报价人任何费用。
2、报价人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的,则每逾期一天应支付1%合同总价金额的违约金。逾期交货30天以上的,采购人将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款,由此引起的报价人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引起的延期交货不属于报价人违约。
3、采购人逾期付款,则应支付每天1%逾期付款金额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由采购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湖北交投咸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通山县凤池社区林园西路6号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15337270175
2021年9月8日